2月23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數據顯示,中央企業率先完成向社保基金劃轉國有股權任務,截至2020年底劃轉國有資本1.21萬億元。
該消息引起人們廣泛關注,#央企已劃轉1.21萬億國資充實社保基金#登上微博熱搜。
一時間評論區炸開了鍋,有人說是因為去年疫情社保大面積免繳緩繳導致虧空太厲害,撐不住了;有人說國資企業在許多地方占盡資源優勢,是時候出點血了;有人對國資企業表示同情,也有大夸其肩膀硬、有擔當;還有甚至曲解說本來社保對私企員工就很摳,絕大多數都是惠及國央企,當然他們該貢獻……拂去這些盲人摸象一般的眾說紛紜,關愛通研究院認為,還是非常有必要仔細看看國家這一大動作背后的實際意義。
1. 劃轉部分國資充實社保基金,并非近期的一次性動作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劃轉國資充實社保基金事件的來龍去脈,具體是什么時候開始的呢?又是怎樣一步一步實現的呢?原來早在2017年11月,國務院就印發了《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國發〔2017〕49號,以下稱《實施方案》),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劃轉對象為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實施方案》明確,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完成劃轉工作。按此要求,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及時啟動劃轉試點工作。經國務院批準,2018年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業,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開展試點。
2019年9月,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49號),明確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開。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層面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中央層面劃轉工作較為迅速,截至2019年年底,已經完成4批81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的劃轉工作,劃轉國有資本1.3萬億元。同時,地方層面一直在穩步推進中,積極開展企業情況摸底排查、制訂實施方案、選擇承接主體等工作。特別在2020年,各省加速展開劃轉工作,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2021年1月12日,財政部發文:截至2020年末,符合條件的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全面完成,共劃轉93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國有資本總額1.68萬億元。
2021年2月23日,國資委發布數據,中央企業率先完成向社保基金劃轉國有股權任務,截至2020年底劃轉國有資本1.21萬億元。
2. 劃轉的國有資產是股權,并非利潤現金
《實施方案》中明確規定,劃轉對象為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這一舉措,將能有效推動國企混改深化。提到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絕大多數人的認知都是國企引入非國有資本、實現股份制經營。卻沒有留意到國有資本自身也要實現多元化。把一定數量的國有資本劃給社保基金,由社保基金作為國有資本的股東代表國有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實現國有資本股東多元化,這對國企改革的意義很大。
國有資本劃轉后,使國企在股東層面形成多元化利益格局,從而在決策層面相互監督、相互制衡。一方面,作為財務投資者,社保基金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以“管資本”、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為主,符合國企改革的發展方向;另一方面,選擇劃轉國企股權而非現金分紅,是由于社保基金作為承接主體,以股東的形式出現在國企,有助于國企從一股獨大走向多元化股東制衡,將對國企經營效率產生積極正面的影響。
3. 主要為應對逐漸老齡化的未來,保證社保基金可持續
《實施方案》中明確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是為了“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體系實際是一種現收現付方式,即由在職人員繳納養老金供養退休人員。從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收支的現狀來看,養老金支出方面,人口老齡化導致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不斷增加,同時領取養老金條件最低繳費年限偏低,僅為15年達到退休年齡,即可領取養老金,二者同時發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我國養老金的支付壓力。
在養老金收入方面,繳費基數不實,企業繳費率高,導致基本養老金繳費不足。目前各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費率已從原規定的20%降至16%,但仍遠高于其他國家同階段老齡社會的費率水平(10%)。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繳費率過高但實際繳費較低。繳費率過高導致繳費基數不實,進一步影響養老金收支的可持續性。
根據人社部歷年統計公報數據,近年來,我國基本養老金征繳收入的增長率已呈現低于基金支出的增長率的趨勢。這意味著在保持繳費水平不變的情況下,養老金收小于支會持續下去,養老金收支平衡面臨著重大壓力,未來可能面臨巨大支付缺口,從而帶來基本養老保險運轉的困難。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主要為應對未來我國進入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壓力不斷增大而做好戰略儲備。這一改革拓寬了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來源渠道,為未來養老金可持續發放多一份保障,有助于增強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
4. 社保合規之路,非公企業更需知行合一
不論是劃轉國資充實社保基金,還是社保入稅,都可以看出國家的態度,那就是社保資金池子必須要保證可持續。然而社保入稅前的真實情況就是,非公企業尤其是私營企業普遍少繳甚至不繳。為了糾正這個問題,國家一方面努力下調社保費率,另一方面就是通過社保入稅來確保非公企業如實繳納。
原本社保繳費率過高,企業稅負壓力大,導致出現繳費基數不實,直接影響養老金收支的可持續性。劃撥國資充實社保后,也為我國下調社保費率打開空間,從而緩解企業經營壓力。2019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13號),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各省市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
可以預見,社保合規之路一定肯定以及確定是會越來越嚴格。我們要明白,現在稅務部門作為社保征管部門,有著強有力的征收手段,“嚴征收”“嚴處罰”的社保征收時代到來。隨著企業用工合規要求日益嚴格,“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已經擺在面前,企業更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切不可心存僥幸。
沒有一個人不想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沒有一個企業不想健康合規經營。非公企業在日益嚴峻的征管環境下,更加需要知行合一。不僅要了解社保政策這些年的變化,還要真實合法合規去為員工繳納社保,對員工負責,更是對自己公司的經營負責。長遠來看,這才是真正共贏的局面。
結語:2月26日上午,人社部副部長表示,人社部正研究具體延遲退休改革方案,延遲退休似乎已是“板上釘釘”。不論是劃轉國資充實社保基金,還是延遲退休,都暴露出養老金收支平衡面臨重大壓力。國家對于社保態度嚴格,多手段出擊,但同時針對企業,也出臺多項減稅降費政策,助力企業發展。在剛柔并濟的環境下,社保合規是企業都應該去積極踐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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