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以新中國第一部法典名義正式實施,基礎地位決定了它將深刻影響社會關系和社會文化。法律體系不斷完善的趨勢也時刻促進人力資源行業的規范。我們國家已經開展“三證合一”“五證合一”改革多年,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五證合并為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后,為行政機關通過大數據分析統一管理用人單位掃清了道路,提高效率同時符合時代發展。在稅法上,營改增改革,金稅三期改革,以及個人所得稅法改革,都離不開數字時代的網絡科技技術,尤其個稅法經過多次修改,正式進入個人主動申報階段。在社會保險法上,繳費要求逐年提高,全國統籌改革不斷深化。可以說,近十年,是“稅費”改革的雙重時代,現代社會數字化的極大發展,讓政府監管“一手抓”成為可能,這可以極大提升規范社會生產生活的效率。“萬宗歸一”成了必來的趨勢,而“社保入稅”就是這個大趨勢下的產物之一。
一般來說,從社會保險角度來看,繳納五險比例大概為養老保險24%,醫療保險11%,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約3%;從住房公積金角度來看,比例約14%;從個稅角度來說,按照個人實際收入7級累計計算。
原本的模式是,社保機構監管社保費,稅務機關監管稅務征收。所謂“社保稅征”,就是過去這種分開監管的模式,轉變成為了社保、稅收由稅務機關監管處理。以上海即將實行的“社保稅征”政策來看,社保機構委托稅務機關代為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做法,不會影響繳納基數、繳納比例和繳納條件等實質問題。那么,卻為何如此牽動神經?
根本原因在于社保基數與納稅基數的大數據比對處理。一旦稅務機關將企業社保繳費基數與所得稅納稅基數數據對比,那些采取“兩本賬”規避義務的低社保、高收入,或者高社保、低收入人群將無處遁形,同樣的,用人單位在運營成本、企業所得稅情況也將對照社會保險費情況,財務數據進一步透明化,這項“社保稅征”政策可能會遏制偷稅逃費、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現象。所以說,新政真正觸動的,是非法利益。而對那些一直合規繳納社會保險費,沒有采取偷逃社保行為的企業,幾乎沒有影響。
從人力資源角度來說,社保成本只是其中一部分,從人力成本節省的費用將在商業模式上予以反饋,因此,科學管理才是硬道理,人力資源管理最重要的還是賦能,開拓創新的員工才能帶來回報。特別是疫情時代,要充分享受國家“減稅降費”政策,采購專業的人力資源服務,共同抱團取暖,應對寒冬。
過去,在國家鼓勵創新創業的浪潮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前赴后繼,馬不停蹄求發展,然而在經營特別是人力成本上捉襟見肘。在這個階段發展中出現歪風,逐利追風。再加上在社保部門征收時代,社保實際繳費率不統一,不利于企業之間公平競爭。社保部門沒有足夠的資源和力量去提升社保征繳效率,造成了社保繳納普遍存在不規范的情況,于是許多企業紛紛在政策監管的縫隙當中求利潤,而這樣的需求,也滋生了大量不規范的人力資源服務業務,甚至是以“偷稅漏費”為主要業務的經營模式。總體來看,熱鬧程度高,健康指數低。整體營商環境偏亞健康。
隨著數字時代網絡技術的發展,金稅三期系統成為稅務局強大的征繳手段,“金稅四期”的開發也已在路上。稅務局征收系統不斷升級,是時候接管社保,通過“社保稅征”,將社保資金的征收主體,從原來的社保部門轉移到稅務部門,一是可以透過對企業經營數據的全面掌握堵塞漏洞,二是可以透過稅務稽查等手段,加大對企業的強制性征收力度。至此社保進入嚴征管時代。
在“社保稅征”時代,那些過去通過“兩本賬”等不規范手段規避稅費保費的企業必須思變,否則將面臨極大的經營風險。不久前,無錫市一公司因用個人銀行卡賬戶收款未申報納稅,構成偷稅,被當地稅務局稽查。該公司2017年-2018年通過個人賬戶收取銷售貨款共計4007.6萬元,其中3851.4萬未入賬、未申報納稅。經稅務局稽查后,追繳其增值稅稅款550萬、企業所得稅44萬元。并對應追繳稅款處以50%罰款,即297.5萬元。最終該企業因利用私戶收款偷稅漏稅,被追繳稅款及罰款800多萬。
財稅新政是對企業稅務的規范,但對企業來說也是一場“挑戰”。大數據時代下,銀稅互動,信息共享,企業該如何在合規的經營中實現降本增效?
從人力資源角度來說,科學管理才是硬道理,社保成本的確是人力成本中重要的一部分,也是需要科學管理的。其實施必須要緊貼政策導向,了解政策,是科學籌劃管理人力成本特別是社保成本的基礎。比如說,原有社會保障政策,包括社會保險費、民辦非、殘疾人保障、就業創業等補助補貼;區分了解全國各地的社保低洼情況,比如,有的地方強制采取“三險”,有的地方“四險”,還有的地方強制采取“五險”最低繳納,也有的地方只強制“工傷”保險;一些地區為響應國家“靈活就業”政策,均有不少涉稅涉保的新舉措,特別是像深圳、上海、海南這樣的經濟特區還在考慮出臺一系列人才引進的優惠新政。這些企業是否充分了解并好好利用了?當然,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引入專業的服務商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協助企業合理籌劃是一個高效的選擇,但企業要用“火眼金睛”仔細辨認人力資源服務的各項產品,一定要注意規避法律風險,把不容忽視的隱形成本置于可控可防范圍之內。切莫被不法服務商帶入坑中,要選擇可靠的服務商,采取符合政策法規的方式來處理“社保稅務”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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